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学习心得
发布时间:2024-03-29 15:27:51
作者:赵庆年文章来源:人力资源部
2月5日,中共中央印发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8月在辽宁考察时强调,学习党史是我们每一位党员的义务,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、长效化。通过近期的学习,进一步加深了我对党史学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,下一步要对标对表《条例》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,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内在动力。
一是要把“读过了”深化为“学懂了”。只有坚持不懈深入学、静下心来刻苦学,方能学得真,学得深。《条例》的学习和贯彻不仅仅是对党史知识的积累,更重要的是通过学习能够更好激发我们的政治热情和历史责任感。在下步的学习中,作为支部负责人,我将结合工作实际,把党史学习教育纳入支部年度学习计划,通过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专题学习等形式抓好党史学习教育,开展一次专题研讨,讲授一次专题党课,举办一次党史知识竞赛,引导支部党员职工做到学史明理、学史增信、学史崇德、学史力行。
二是要把“学懂了”内化为“弄通了”。学懂是前提,弄通是关键。党的历史充满了智慧和启示,每一个重大历史时刻、每一位杰出人物的故事,可以说都是我们珍贵的精神财富。唯有做到真懂,实践才有基础,行动方能自觉。我们每位党员要切实加强学习自觉,逐段逐句学习《条例》,做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,从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,努力在学习中找到问题、在思考中寻找答案,为推动本部门业务提升和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。
三是要把“弄通了”转化为“做实了”。“学”是基础,“用”是关键,学习的目的在于推动发展。党史学习不仅仅是对过去的回顾,更是对未来行动的指导。在日常工作中,要紧密融合《条例》的指导,既提升工作效能,也确保公司党委决策部署的精准落地。根据“五星”党支部创建相关要求,在下步的工作中需要充分发挥大家的聪明才智,同时支部所辖4个部室(实体)要将贯彻落实《条例》与推进和谋划部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,与紧贴公司中心工作、服务发展大局结合起来,引导本部门职工拓展思维认知,强化部门能力建设,认真履行职能职责。
作为一名有着20年党龄的老党员,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紧紧围绕公司改革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、新情况和新要求,坚持以史为鉴,不忘初心,勇于担当、积极作为,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。